发布时间:2022-05-19
一、制定背景
一是《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62号政府令)经修订公布后,删减了部分《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(试行)》(51号政府令)的规定,为保障国有征收有据可依及实际可操作性,亟需对相关标准、具体规定予以明确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意见》主要内容包括非住宅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、房屋征收补助奖励、标准容积率、土地类型差价、契税优惠、子女入学等6条意见。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对市政府第62号令的补充
《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市政府第62号令)公布,删除部分原《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(试行)》(市政府第51号令,已废止)的规定,通过本文件予以补充。主要包括非住宅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、土地类型差价、契税优惠。
(二)对现行政策的查漏补缺
现行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存在漏洞,通过实践总结进行补缺。主要为标准容积率。
(三)历年征收经验的总结
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经过多年工作实践,总结出部分好的做法和经验,需要通过规定来明确和推广。主要为子女入学。
三、适用范围
金华市区。
四、解读责任
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79-82324991
单位主要领导人:倪喜斌,男,大学学历,主持局全面工作。